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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数千亩玉米因喷假药或绝收
2013/7/30 9:08:18作者:张晨 摘自:商丘网—京九晚报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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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省工省时,没想到买的竟是假药,导致玉米停止生长并枯死。最近,虞城县稍岗乡很多群众发现这一情况后懊悔不已,欲哭无泪。同样受灾的还有虞城县城郊乡等乡(镇)。据不完全统计,仅虞城县玉米受灾面积就有数千亩。29日,虞城县农业部门已将此案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现场】 数千亩玉米发黄枯死
每亩玉米仅投资一项就要五六百元,算上绝收造成的损失,每亩地损失将近2000元
7月25日,虞城县稍岗乡王楼村村民向本报反映,半个多月前,该村部分村民给玉米喷洒了一种名叫“啶虫脒”(俗称“免丢芯”)的玉米专用药,后来他们发现,喷洒该药的玉米停止了生长,并逐渐枯死。经统计,该村共13户村民用了这种药,玉米受灾面积100多亩。
26日上午,在虞城县稍岗乡王楼村,记者发现有的地块里的玉米已约2米高,有的地块里的玉米仅有约60厘米高,而且叶子发黄。村民们告诉记者,矮小枯黄的就是喷洒了“免丢芯”的玉米。
在王楼村北地里记者看到,村民王存起家的几亩玉米明显比邻地里的玉米矮了一大截,枯黄的叶子耷拉着,有的已经枯焦。
让人心痛的是,即便是泛青的玉米,任意拔下一棵,底部也已经枯黄。
记者正欲离开,78岁的王翠兰老人哭着坐在车前,非要记者去她家地里看看不可,村民们对记者说:“去她地里看看吧,出了这事后她天天哭。”
“您可得为俺做主啊!”王翠兰老人哭着对记者说,她一个人独自生活,种点地不容易,她顶着烈日给仅有的两亩玉米打药,浑身疼了几天,没想到这季粮食就这么绝收了。
“药是在梁庄村梁振保的农资店买的。”村民王存起等人说,梁振保的药是在虞城县一个名叫蔡黎昌的门市部批进的。事发后,蔡带着“解药”过来让村民们喷洒,但没有任何效果。他们向农业部门反映后,前几天虞城县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和农业专家过来调查并对玉米和所用农药取样,农业专家当时就断定是农药的问题导致了玉米枯死。
村民李德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亩玉米仅投资一项就要五六百元,算上绝收造成的损失,每亩地损失将近2000元。
村民们说,根据目前的情况估计,使用过这种农药的玉米,基本确定颗粒无收。
记者调查发现,在虞城县城郊乡等乡(镇),使用“免丢芯”造成玉米枯死的现象,也有不少。而来自虞城县农业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这种农药已造成数千亩玉米出现问题。
【调查】 农民所施农药为假药
送检的农药“免丢芯”没有化验出具体药品成分,属于假药
农药“免丢芯”在虞城境内销售了多少?其货源在哪儿?记者拨通了该药虞城县经销商蔡黎昌的电话。蔡黎昌反复核实记者的身份后称,他不知道玉米受灾这件事,随即挂断了电话。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与虞城县农业局农药管理站站长王立位取得电话联系。王立位说,与虞城经销商蔡黎昌一直联系不上,他们也在想办法督促蔡回来接受调查,农药“啶虫脒”已经送到郑州进行检验。目前,反映到虞城县农业局的玉米受灾面积有数千亩。
虞城县农业局局长李秀芹告诉记者,此事发生后,局里非常重视,迅速派出专家赴现场调查取证。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该药的登记信息是套用的,百分之二百是假药”。对于农民的赔付问题,要等到秋收时,看是减产还是绝收,届时再根据情况做处理。
专门设立的农药管理站对农药是如何管理的呢?李秀芹表示,农药部门只能检查经销商的药品登记情况,流通环节应属于工商部门管理。
农药“啶虫脒”包装显示,该药为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记者拨通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电话后,该公司一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商丘出现假冒该公司产品的事他们已经知道,并已派人到商丘调查取证,并准备联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以维护该公司的合法权益。
“农民用的药百分之一千是假药!”该负责人强调说。
29日上午,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函称,虞城出现的大批量农药“啶虫脒”为假冒药品,其套用了该公司的注册登记号,且包装与正品不符。29日下午,记者再次与虞城县农业局农药管理站站长王立位电话联系。他说,他正在虞城县公安局办理案件移交手续,生产者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而且已经造成重大损失。
王立位告诉记者,送检的农药“免丢芯”没有化验出具体药品成分,属于假药。
●记者手记
假药让农民
流汗又流泪
农田里一片片的葱绿玉米,组成了一幅幅别样的青纱帐美景。
美景背后,是汗水。从耕种,到施肥,再到打药,父老乡亲们无不冒着酷暑,汗如雨下。
虞城县稍岗乡的78岁老人王翠兰,到了本该颐养天年的岁数,也蹒跚地来到玉米地里,背着几十斤重的药筒打药。之后,腰酸背疼了好几天。
付出的是汗水,留下的是希望。大家盼望着,到了秋天,金灿灿的玉米能堆满粮仓。它们,可能变成孩子的学费,或是老人的药费。
没想到的是,因为假农药,汗水变成了泪水。老人脸上的泪水,刺痛着我们的心。
数千亩,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造假、售假者昧着良心,赚着黑心钱,值得我们拍案而起,为父老乡亲维权。
然而,更让人深思的是,假药数量肯定不是一个小数字,它们是如何从工厂生产出来,又从经销商手中来到农民手中,最终使用到玉米地里的呢?这背后是否存在相关部门监管缺位的情况?
我们期待着,相关部门的行动能再迅速一点、深入一点,彻底调查此事,给父老乡亲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说法】
制售假农药
属于刑事犯罪
生产经营者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两项罪名
河南保航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假冒农资坑农、害农,严重损害农民利益。公安部最近几年多次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三假”农资犯罪。就本案而言,生产经营者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两项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依据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5日法释〔2001〕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两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10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50万元为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键词:虞城,千亩玉米,因喷假药,或绝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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