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规文件>> 药品>> 具体文章
广西食药监局分类指导推进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工作
2013/5/3 9:26:14作者:/ 摘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王丹
文字显示大小选择:【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分类指导工作方案》,通过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加快广西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步伐,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安全质量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升级。

  《方案》提出了“以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GMP为手段,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为目的,鼓励先进,扶优扶强,确保广西医药骨干企业按期限通过认证;强化监管,淘汰落后,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安全质量水平,促进广西医药产业快速有序发展”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分类指导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措施。

  一是对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的工作要求。对计划2013年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指导企业做实各项工作,力争在2013年6月前提出认证申请;对计划2013年不申请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做好停产的各项准备,加强监督,严防企业停产前超能力生产、不按工艺生产等行为。

  二是对非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的工作要求。对计划2013年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完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按计划申请认证;对计划2014年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要敦促企业加快认证步伐,力争尽快通过认证;对计划2015年通过认证的企业,要做好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过渡期药品生产质量的日常监管;对生产条件差、管理水平低,有安全隐患,产能落后的药品生产企业,要支持其开展兼并重组,主动退出。

  三是落实分类指导工作措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成立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进度表,动态掌握企业实施进展和存在问题,要安排专人对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工作给予指导。鼓励企业加快实施步伐,对有条件的企业要鼓励其率先通过认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落后产能要通过兼并重组等措施予以淘汰,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转移。要强化服务意识,对企业提出的涉及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工作的申请优化审评程序,加快审评、审批速度。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关、停、并、转企业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标准不降低,时限不延长”的原则,既保证鼓励政策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又做到不达标准决不通过认证,鼓励和限制措施“两手抓,两手硬”,认真落实“保安全”的总目标。要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统一的认证标准,杜绝前紧后松、尺度不一现象,保证认证工作公平公正。要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风险管控,对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期间,企业可能出现的问题,开展针对性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本文关键词:广西食药监局,分类指导推进,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工作
本文已经被阅读了:2030次
→ 读者评论意见:
→ 请发表您的评论:
文章评分:很好一般不好
您的名字: 必填
您的邮箱:
评论意见:

还可以输入

查看结果







如果您有长篇大论,请点击这里向我们投稿。
→ 相关文章: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