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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售假邮箱 加强信息监控
2007/8/27 9:38:39作者:沙毅;聂振华;李世锋 摘自:中国医药报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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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宁夏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开具寄递药品核查函时,及时查处了两起邮寄假药行为。
  为有效打击邮寄假药违法行为,近年来,青铜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邮政局联合建立了长效打假机制,筑起邮寄假药“防火墙”。两部门规定,个人邮寄药品必须提供合法购药票据、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验证邮寄药品的合法性,并开具寄递药品核查函后方可邮寄。
  此次查出的两种假药分别是“协和降压胶囊”(标示生产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学科学生物研究院)和“气管炎灵胶囊”(标示生产单位为北京星河中医药研究中心),其中“协和降压胶囊”曾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邮寄假药的当事人根据邮购药品信息从外地购得两种药品用于治病,因收到的药品品种有误,才准备将上述两种药品寄回邮售方。青铜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上述假药依法进行了处理,及时函告药品邮售方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源头查处,并告知当事人购买使用邮寄假药的危害性。
  同时,针对近期邮寄假药行为的隐蔽性和假药信息欺骗性增强、造假花样翻新等特点,青铜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强化了四项措施,打击邮寄假药行为:向青铜峡市邮政局提供了北京市药品监管局通报的20个邮售假药信箱,要求邮政部门在受理汇款业务时对照核查;印制了以“邮购药品谨防假冒,警惕购药陷阱”为主要内容的药品安全宣传材料,在社区、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向群众发放;在青铜峡市电视台定期发布温馨提示和假劣药品信息,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时应注意的问题;加强对各类邮购药品信息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掌握通过邮政渠道寄递假药行为的线索,函告药品邮寄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协查。
本文关键词:售假,邮箱,加强信息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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